第一條 為了規范黨政機關國內公務接待管理,厲行勤儉節約,反對鋪張浪費,加強黨風廉政建設,根據《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規定,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規定適用于各級黨的機關、人大機關、行政機關、政協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以及工會、共青團、婦聯等人民團體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的國內公務接待行為。 ...
第一條 為保持黨和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廉潔從政,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黨和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在國內交往中,不得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饋贈,因各種原因未能拒收的禮品,必須登記上交。 黨和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在國內交往(不含親友之間的交往)中收受的其他禮品,除價值不大的以外,均須登記。 第三條 按照第二條的規...
第一條 為認真貫徹執行黨的干部路線、方針、政策,完善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制度,建設高素質的領導干部隊伍,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規定適用于提拔擔任下列非選舉產生的司廳局級以下(含司廳局級)領導職務的干部: 黨委、政府工作部門(含派出機構)的副職和內設機構的領導職務; 人大、政協工作機構(含派出機構)的...
第一條 地方黨委向地方國家機關推薦領導干部是它應當履行的一項重要職責。推薦范圍包括:地方人大常委會組成人員、人民政府組成人員、人民法院院長、人民檢察院檢察長,以及屬于黨委管理的由地方國家機關任命的其他領導干部。 第二條 地方黨委向地方國家機關推薦領導干部,必須貫徹革命化、年輕化、知識化、專業化的方針,堅持德才兼備的標準,體現民主、擇...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根據《黨的紀律檢查機關案件審理工作條例》的有關規定,結合審理黨員違紀案件工作的經驗和實際情況,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為了保證辦案質量,保障黨員民主權利,正確執行黨的紀律,各級紀律檢查機關必須遵照本規定審理案件。 第三條 案件檢查結束后,必須移送案件審理部門或專兼職審理人員進行審理。 第四條 ...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保護和改善環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保障公眾健康,推進生態文明建設,促進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制定本法。 第二條 本法所稱環境,是指影響人類生存和發展的各種天然的和經過人工改造的自然因素的...
公務員職務、職級與級別管理辦法 (2019年12月23日中共中央組織部制定 2020年3月3日發布) 第一條 為了完善公務員領導職務、職級與級別設置和管理制度,健全公務員激勵和保障機制,建設信念堅定、為民服務、勤政務實、敢于擔當、清正廉潔的高素質專業化公務員隊伍,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公務員職務與職級...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嚴肅事業單位紀律,規范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行為,保證事業單位及其工作人員依法履行職責,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違法違紀,應當承擔紀律責任的,依照本規定給予處分。 對法律、法規授權的具有公共事務管理職能的事業單位中經批準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給予處分,參...
(1982年12月4日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通過 1982年12月4日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公告公布施行 根據1988年4月12日第七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修正案》、1993年3月29日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修正案》、1999年3月15日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
(2005年4月27日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五次會議通過) 目 錄 第一章 總 則 第二章 公務員的條件、義務與權利 第三章 職務、職級與級別 第四章 錄 用 第五章 考 核 第六章 職務、職級任免 第七章 職務、職級升降 第八章 獎 勵 第九章 監督與懲戒 第十章 培 訓 第十一章 交流...
修訂《規定》的背景和目的 黨的十八大以來,新一屆中央領導集體對公務接待活動出現的問題高度重視,明確要求完善公務接待制度等厲行節約制度體系,堅決剎住鋪張浪費之風,切實遏制公務接待等公款消費中的各種違規違紀違法現象。中央八項規定和《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對規范和簡化公務接待提出了明確要求。 中央領導同志帶頭垂...
《處分規定》的制定背景及簡要起草過程 事業單位是我國各類人才的重要集中地,是增強我國綜合國力的重要領域,是實施科教興國戰略的重要陣地,也是經濟社會發展中提供公益服務的主要載體和我國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重要力量。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數量多,分布廣。加強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明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行為規范和處分制度,有利于建設高素質、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