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條 為了規范黨政機關國內公務接待管理,厲行勤儉節約,反對鋪張浪費,加強黨風廉政建設,根據《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規定,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規定適用于各級黨的機關、人大機關、行政機關、政協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以及工會、共青團、婦聯等人民團體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的國內公務接待行為。 ...
第一條 為保持黨和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廉潔從政,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黨和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在國內交往中,不得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饋贈,因各種原因未能拒收的禮品,必須登記上交。 黨和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在國內交往(不含親友之間的交往)中收受的其他禮品,除價值不大的以外,均須登記。 第三條 按照第二條的規...
第一條 為認真貫徹執行黨的干部路線、方針、政策,完善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制度,建設高素質的領導干部隊伍,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規定適用于提拔擔任下列非選舉產生的司廳局級以下(含司廳局級)領導職務的干部: 黨委、政府工作部門(含派出機構)的副職和內設機構的領導職務; 人大、政協工作機構(含派出機構)的...
第一條 地方黨委向地方國家機關推薦領導干部是它應當履行的一項重要職責。推薦范圍包括:地方人大常委會組成人員、人民政府組成人員、人民法院院長、人民檢察院檢察長,以及屬于黨委管理的由地方國家機關任命的其他領導干部。 第二條 地方黨委向地方國家機關推薦領導干部,必須貫徹革命化、年輕化、知識化、專業化的方針,堅持德才兼備的標準,體現民主、擇...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根據《黨的紀律檢查機關案件審理工作條例》的有關規定,結合審理黨員違紀案件工作的經驗和實際情況,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為了保證辦案質量,保障黨員民主權利,正確執行黨的紀律,各級紀律檢查機關必須遵照本規定審理案件。 第三條 案件檢查結束后,必須移送案件審理部門或專兼職審理人員進行審理。 第四條 ...
第一條 為正確收集、鑒別和使用證據,保證辦案質量,正確執行黨的紀律,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證明案件真實情況的一切事實都是證據。證據包括: 1、物證,指能夠證明案件真實情況的物品和痕跡。 2、書證,指以其記載的內容證明案件真實情況的文字(包括符號、圖畫)。 3、證人證言,指證人就其所了解的案件情況所作的陳述。凡是知...